再给清华百年

再给清华百年,我更愿意看到诺奖得主,而不是九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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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哪儿?你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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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行

        一个市长去了,自有另一个市长来。
        我过我的生活,啃全聚德,吃狗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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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

      “富二代”是一段时间以来处在风口浪尖的群体,但其实还有个二代群体不为媒体所渲染,那就是“红二代”。
      某些“富二代”滥用了父辈创下的财富制造了“七十码”,某些”红二代“滥用了父辈的政治影响力和军队影响力制造了打黑运动。
      都是欲盖弥彰的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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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

      我对重庆打黑的关注度在升温,但重庆官方却是在着急灭火的。黄市长说,打黑行动并不是在“搞运动”,不会扩大化。
      我对“运动”有着本能的厌恶感。斯大林的清洗运动,毛泽东的文革运动,都是人治的极端。想抓谁就抓谁,想杀谁就杀谁,不给你辩驳的机会。辩驳了,就刑讯逼供,就抓你的律师。重庆不是在搞运动式打黑?
     
      这段时间还有个运动,就是手机打黄。夫妻情人间用短信调情,多低俗啊,坚决打击,即使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通信权力也不在乎。
      这样一个应该通过受害人举报而处理的事件非得搞成运动,用一棍子打死所有人,打断所有人的通信权力。
 
      谷歌退出中国事件仍未结束。核心仍然是过滤屏蔽关键词问题。当发现很多比“同志”“小姐”还要正常的词语被和谐的时候,我会涌起砸键盘的冲动。
      除了走极端,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处理事情的方法了吗?还是懒政的思维在决策?
 
      压抑对未来中国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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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盖弥彰

    还是说的重庆打黑的事情。
    李律师初审因为几个犯罪嫌疑人的证言被判了两年半的刑期;昨天,重庆警方透露说李律师在重庆期间还嫖娼,当然,没有现场抓住,还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关在拘留所里的犯罪嫌疑人的证言,多好的证据啊,想咋写就咋写。
    重庆新任黄市长说,重庆存在三种黑社会:一、卡拉OK里面卖淫嫖娼。这个是黑社会?我真不知道;二、赌博黑社会操纵市场。赌博是个市场,操纵的人太可恶,抓住他们就行;三、社会经济秩序不规范。所以要靠黑社会来规范。
    没有重庆打黑,这位估计也不会这么快当上市长。嗯,当市长也要合法性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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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我们在说标准,在说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在说饮料的标准,在说屏蔽关键词的标准,在说低俗的标准…
    标准的制定更多的是一种利益的平衡。在福州,走在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的人行道上时,我希望标准越严越好;在莆田,当我骑着电动自行车时,我希望杂七杂八的手续越少越好;而对几千家电动自行车厂家来说,标准越低,销路就越好。
    标准的执行掺杂着利益纠结。海口的工商部门在农夫山泉与统一企业的饮料含砒霜量是否超标问题上徘徊,除了为保护本地的热带果蔬饮品的原因外没有更好的解释。
    这些是写在纸上的标准。而有些标准只存在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脑子里的,却在决定着国民自由权利的多少,比如安全部门屏蔽网络关键词的标准,屏蔽网站的标准,我们从不知晓其决策过程,也从未见其公之于众;比如文化部门限制在KTV播放的低俗歌曲的标准,我们从不知道低俗的确切定义,只知道我们的一大部分人过着俗而又俗的生活,而人类生儿育女的过程也逃不出低俗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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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更黑

    央视在说“网络黑社会”(网络黑社会操控舆论 花5万元可左右法院判决)。如果花钱在网络上造造舆论就可以左右法院的判决,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什么时候起法院的判案基础从证据变成了舆论,难道请律师还不如请网络黑社会来得有效,这是法院的问题还是网络的问题?
    说到律师,就要说说重庆打黑的事情。重庆打黑中抓了个聚赌的,还抓了个搞垄断的。闹到现在,市长辞职了,辩护律师被抓了。这是在打黑呢,还是在上演重庆官场的“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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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蜗居

    好吧,全民偷菜,全民蜗居时间。
    我算是看完了《蜗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看了开头,直到海藻上了路虎;我还看了结局,为海萍对海藻说的那一段话所震撼。中间我没看,不是因为我有多忙,而是因为我预料到了一场叛变的不可避免,出于男人的某种不可告人的心理,我选择了逃避。
    海萍是个彻底的房奴,为了房子可以让自己那已经三十多岁的男人向公婆伸手要钱,可以向自己刚工作不久的妹妹要求回报。从某种意义上说,海藻走上小三之路,内因是海藻自己,外因则是海萍的这次伸手。为了孩子是个很好的理由,但为了孩子为什么不可以抛弃大城市的钢筋森林,回到小城市的悠闲舒适中去呢?丽江古城的“发呆”生活不正是很多人所“好龙”的吗?嗯,包括我。
    至于海藻,除了不可容忍的背叛,其他的倒很合乎这个社会的现实:很多尚未毕业的女大学生不都幻想着早日嫁入豪门而不必为工作奔波吗,即使这个男人是黄世仁。
    还要说说宋秘书,这个人在路虎上的那一通成功男人理论暴露了这个人的丑恶嘴脸:成功的男人是拥有金钱、权力,还有一个…一个“什么”他不好意思说出来,幼稚的海藻没听出来,不就是小三嘛。一个人移情别恋也许是情不自禁,但一个人骑墙地把养个小三作为成功男人标准就只是人品问题了。至于十一号女特务的宋需要慰藉之说,那是她不懂得男人,男人的血是往自己的心里流的。
 
 
 
    从谷歌搜的海萍那段话:这雨真美呀,你说我们平时怎么就没注意到呢?这要是在平时突然下这么一场雨,恐怕大街上,人人避之不及。不是担心就是着急,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停。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这雨也有不一样的美丽。雨,是一样的雨,只是不一样的是我们啊!每天晚上,我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的灯光我就会在想:这城市多奇妙,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种生活?别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而我呢?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串数字蹦出脑海。房贷六千、吃穿用度两千五、冉冉上幼儿园一千五、人情往来六百、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费三百四、手机电话费二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二百。也就是说,从我苏醒的第一个呼吸起,我每天要至少进账四百,至少。这就是我活在这个城市的成本,这些数字逼得我一天都不敢懈怠,根本来不及细想未来十年。我哪有什么未来,我的未来就在当下,在眼前。那天,陪妈妈去逛街,其实我们都不用走,那个人流就推着我们向前走,我想不走都不行,想停下都不行。我当时就笑了,我说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来不及细想,没有决断,就这样懵懵懂懂地被人推着往前走。而我青春年少时候的理想上哪去了?我的理想,就被这匆匆的人流推得无影无踪。是啊,我曾经的坚持,内心的原则和我少年的立志,就被这孩子,被家庭,被工作,被房子,被现实生活磨砺得不剩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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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上海浦东的“钓鱼”执法事件最终以政府的道歉而结束。
整个事件的核心在于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捉奸在床可以作为证据吗?摄了像,录了音,拍了照,能作为证据吗?不不不,还需要证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未经授权破门而入得来的东西不是证据,“钓鱼”得来的东西不是证据,以恐吓、刑讯逼供手段得来的不是证据。
一些法律规定貌似纵容了犯罪和违法,但它实际上保护了大多数人的安全,隐私和合法权利。
浦东事件结束了,但我希望它仅仅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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